F-1學生簽證

  F-1學生簽證發給已獲得美國被認可的學術機構入學許可并打算全時學習的外國人。學生身分的維持不同於大多數非移民類別(如觀光﹐工作)在入境時海關給予一個固定的離美日期﹐移民局對持有F-1身分的學生在入境時不會在I-94入境卡上載明固定的離美日期﹐而係在F-1學生的I-94入境卡上注明 “D/S” ( Duration of Status )﹐外國學生在美國停留至學業完成時止。所以﹐F-1學生可以持續在美國學習﹐而不需延期;但須注意﹐除有特殊情形外﹐必須繼續維持全時(full-time)學生身分。

1. F-1學生簽證的要求

  1. 申請者必須已經完成該項目通常要求的課程。
  2. 申請者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以保證支付在學校生活和學習的花費。
  3. 由教育機構頒發的SEVISI-20 AB頁被移民局(USCIS)批准。

 2. 重新申請學生身份(REINSTATEMENT)

  要有效的保持F-1學生身份﹐當事人必須維持全職的學生身份﹐即必須保持每學期最少12個學分。F-1學生也要按時完成學校在I-20表上所填寫的結業日期。如果F-1學生不能按照I-20所規定的時間按時結業﹐F-1學生就會在I-20表所寫結業日期之後變為逾期居留。因為I-20表上的結業日期是預估的時間﹐而且學生進展有快有慢﹐所以F-1學生如果不能如期完成學業﹐將可以要求學校簽發新的I-20﹐准許F-1學生延長學習時間。新的I-20表將可以有效的保持F-1學生的身分。 如果學生沒有獲得新的I-20延續學業﹐學生在變為逾期居留之後﹐可以向移民局提出回到F-1學生身分的申請。

  重新申請必須提出學生失去F-1身分是由學生本身不能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的﹐或者證明如果不能回到F-1身分的話﹐學生會遭遇極端的困難”(extreme hardship)。重新申請F-1簽證的要求如下︰1. 提交I-539表﹐同時要附上完整的SEVIS的I-20表;2. 在提交申請時﹐申請者學生身份過期不超過五個月;3. 申請者沒有非法打工;4. 申請者未遭受被驅逐出境的要求﹐等。

3. 轉換學校(TRANSFER)

  如果一個F-1學生從一個學校轉到另一個學校﹐F-1學生不需要向移民局提出任何申請。新的學校只需給學生簽發一個新的I-20表﹐然後通知移民局和學生的前一個學校即可。前一個學校不需在事前作任何事情﹐只需在事後被新的學校通知即可。 轉換學校的步驟如下﹕

  1. 新的學校發給學生新的I-20表﹔
  2. 學生通知現在的學校他要轉換學校的意圖﹔
  3. 在到達新學校15天之內﹐學生必須填好I-20AB頁﹐交給學校﹔   
  4. 學校在收到學生的I-20AB頁的30天之內﹐通知移民局的處理中心。

4. 工作問題

  F-1學生一般不能工作。但是在特殊情況下﹐F-1學生可以向移民局提出打工的申請。如果學生沒有移民局許可而工作﹐將失去F-1學生身分。但是﹐如果學生能證明不能預測的經濟需要(unforeseen economic necessity)﹐學生可以提出工作的申請。學生可以提出以下證據︰

  1. 學校的補助突然停止。此停止不是學生自己造成的。
  2. 貨幣兌換發生重大變化﹐對學生造成極端不利的應響﹔
  3. 學費和生活費用突然大幅提高﹔
  4. 學生的經濟來源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5. 醫療或其它不能預期的重大花費﹔
  6. 學生必須證明已經維持F-1身分一學年﹔
  7. 學生必須證明學習成勣合格﹔
  8. 學校必須同意學生工作的申請。
  9. 學生須用I-765表提出課外工作的申請。

5. 學生身分的維持與在美長期居留的一些途徑

  F-1學生在學業完成時﹐可以申請工卡﹐在美工作實習。在一個學位完成後﹐學生可以繼續下一個學位﹐而不需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的申請。在全部學習或實習完成後﹐F-1學生還有60天的時間準備離開美國的緩衝期。

  F-1學生提出實習工作的申請﹐必須提出I-765表和I-20表的ID部分。移民局建議申請人可以在工作開始前120天提出申請。申請人也可以在學生身份失效之後60天之內提出實習的申請。 實習是學完之後﹐學生在美國申請勞工移民的很好的準備。因為勞工移民﹐除了第一優先以外﹐都需要美國顧主的聘用才能提出移民。F-1學生實習的顧主很可能同意為其申請H-1B工作簽証﹐然後為其申請勞工移民。因此﹐申請實習一年具有其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