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簽證係發給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有親屬關係的人。此類申請條件的等候時間依簽證種類而定。即使簽證申請被通過﹐申請者也必須等候直到其優先日(Priority Date)。
 

親屬移民的種類︰
•第一優先:第一優先為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包括21歲以上子女。
•第二優先:第二優先分為以下兩類︰a.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
                                                   b.永 久居民的21歲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第三優先為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第四優先為21歲以上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

優先親屬移民的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可以與主申請人一起移民。
美國公民的近親屬(Immediate relatives)包括︰
•美國公民的配偶;
•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
•已滿21歲美國公民的父母;
•已死亡美國公民的配偶﹐且該申請者在美國公民死亡之前已與美國公民結婚至少兩年。
 

 在親屬移民案件中﹐依不同情形﹐子女包括前次婚姻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孤兒。